一、基本要求
1.本项安排自2026年春季学期开始执行。
2.行业导师实施备案制,鼓励各学院聘用行业导师;校外教师实施审批制,全校的校外教师(含本校退休教师)的聘任数量控制在50人以内。
3.行业导师必须有对应的工作单位,单位名称和统一信用代码需在微信小程序启信宝内核实,可以是企业、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等。
4.每个学年(包含2025-2026学年)行业导师担任每个专业的专业课课时不小于本专业的专业课总课时的15%。
5.行业导师聘任总数偏差值将作为评价各学院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指标,专业课授课课时量占比将作为评价各专业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指标,在各类项目申报中加以考虑。
6.行业导师均需要签订聘任协议,时间不少于一学期,并有真实的工资流水,签订聘任协议后一周内提交汇总表、协议、证明材料扫描件,详见《附件1:兼职教师聘用流程》。
二、指标分配
学院 |
三年制在校生 |
25-26学年行业导师指标 |
合计 |
17879 |
323 |
机电 |
2389 |
43 |
建工 |
1671 |
30 |
教科 |
1221 |
22 |
经管 |
1645 |
30 |
能化 |
1775 |
32 |
人文 |
1397 |
25 |
生物 |
1736 |
32 |
数信 |
2994 |
54 |
体育 |
607 |
11 |
外语 |
1107 |
20 |
艺术 |
1337 |
24 |
三、聘任形式
采用灵活多样的聘任方式,例如将专业课打段设置,由行业导师上一部分;开展面向学生的专业讲座;在各项校外实习中,增设行业导师进行技术指导或安全指导(可以为每个毕业班级配备若干个行业导师,采取线下、线上结合的指导方式,用较少的课时和费用完成聘任任务);对于博士、正高职称、区域性知名企业负责人,可以聘任客座教授,面向教师开设讲座或指导专业建设。
附件:
1. 兼职教师聘用流程
2. 行业导师聘用备案表
3. 校外教师聘用审批表
4. 兼职教师协议书
5. 兼职教师信息采集工具